云锡职院教科研处〔2021〕60号
威尼斯wns9778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针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的重要组织,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咨询、审议、评价和指导机构,对学院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有评议权和建议权。
第三条 各教学部门可参考本条例,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本部门相关专业的建设工作,同时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委员制,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 2-3 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及其他副院长兼任。委员由教务科研处、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及企业相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 委员资格
(一)学院专家
1.热爱学院,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认真,有奉献精神;
2.教育教学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和法规;
3.主持或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4.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或者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
5.具有副高职(含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企业专家
1.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认真,有奉献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3.有积极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的素质基础和能力;
4.具有副高职(含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第六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教学部门推荐,院长办公会审定,由院长聘任。
第七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四年。
第八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向学院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办学经验和高职改革发展的趋势,从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出发,依据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提出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 审议和论证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改革方案,提供决策咨询和具体建议。
第十一条 对专业发展、结构调整等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审议学院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
第十三条 评审、验收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审定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推荐名单。
第十四条 评审院级教学成果奖,并审定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第十五条 评审院级教学名师,并审定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名单。
第十六条 评审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新增、改建、扩建项目。
第十七条 调查、了解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状况,总结教学工作的经验,分析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指导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十八条 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在有关会议上有充分研讨学术问题的自由,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有充分行使表决权利的自由。
第二十条 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建议、意见、答复咨询。
第二十一条 按时参加威尼斯wns9778召集的有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会议纪律,对委员会研究、审议或审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得向外界泄露。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例会制度: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主持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院教学方面的工作。如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主持。
第二十四条 临时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教学指导委员开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临时会议,到会委员人数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可举行。
第二十五条 定点联系制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至少选定一个教学单位,深入了解教学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