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学安排,高职学生在三年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学安排,高职学生在三年内必须修满7个学分公共选修课程,从入学第二学期起,每学期组织一次各专业学生公共选修课程选修,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17级高职学生公共选修课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部及班主任做好通知及配合工作:
一、采用学生自愿自选原则。请班主任通知学生10月19日下午14:30~10月21日下午17:00在智慧校园平台上进行选课,届时平台会将选课通知发送给学生,请通知学生留意选课通知,并完成选课。
二、若某门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少于30人,则取消开设该门课程,请学生停选或改选。
三、请各位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选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共选修课程选修,逾期不再受理选课。
四、选课科目:
编号 |
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任课教师 |
限选 人数 |
备注 |
1 |
任选 |
素描基础 |
1 |
16 |
胡荣宇 |
30 |
|
2 |
任选 |
中国名画鉴赏 |
1 |
16 |
普燕花 |
140 |
每班不超过70人 |
教务科研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