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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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11-13 11:31:36编辑:管理员作者:浏览数: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

2、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3、协助主管院长制定成人学历学位教育各专业办学水平、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质量等教学过程的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教学评估、检查落实。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办法。

4、协助做好招生和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及入学的教育工作。

5、负责成人学历学位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

6、负责成人学历学位教育学生的学籍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考试、成绩、升留级、办理学生的休学、退学、转学、复学、奖惩等工作)。

7、负责成人学历学位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包括结业证、肄业证的)办理与发放。

8、负责完成上级机关、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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